第1152章 国际金融中心地位,入法 (第1/2页)
这个时期的香江股市,单论投机程度,在全球主要股市里,堪称首屈一指,究其重要原因,水平发达了,但配套的机制,没跟上,导致漏洞百出,容易被居心叵测者利用。
如此局面下,各个方面的心态复杂程度,可谓一言难尽,不妨通过例子,尝试揣摩。
比如,米国股市的绿票讹诈,被刘大熊这样头脑灵活的人学明白了后,便“降维”用到香江股市里,狙击那些控制权不稳的上市公司,进而,占了便宜的,吃了大亏的,没来得凑热闹的……等等吧,对香江证券业的现有法规,显而易见地各有想法!
说白了,自己要捞钱的时候,希望越自由越好;当掉进坑里后,便记起来监管的保护了。
在这种逻辑上的怪圈里,只有自己人才能真心实意地寻找出最适合的解决方案,而香江金融管理局总裁高爵士提出来的“法无禁止即可为,法无授权不可为”的原则,简直要直击灵魂了,所引发的热烈反响,以至于在香江被迅速推崇为,继“自由放任”、“积极不干预”之后的最新经济策略。
简单提一下,“自由放任”是一九零六年代时任香江财政司郭博伟的工作思路,大致形容就是,市场随便怎么搞,港府不管,这确实增加了活力,产生了繁荣,可世事无绝对,副作用也越来越多,比如,底层被剥削得怨气越来越重、社会矛盾日益尖锐怎么办;到了一九七零年代,郭博伟退休,夏鼎基接任港府财政司,来收拾香江动荡后烂摊子的麦理浩,大搞什么十年建屋计划、兴建地铁等等,很明显,港府还是干预市场了,而夏鼎基在一九八零年代退休前,将自己的任内工作思路,概括为“积极不干预”。
至于“自由放任”、“积极不干预”的更深层次东西,就不涉及了,容易抬杠和敏感,能理解高弦提出的“法无禁止即可为,法无授权不可为”,迅速地、广泛地接受开来,就够了!
做为在香江金融管理局总裁高爵士领导下,香江国际金融中心在国际资本流动路径上,占绝越来越重要节点的一个反映,高弦提出的“法无禁止即可为,法无授权不可为”,被国际媒体们纷纷引用,尤其华尔街大型机构的高管们,都主动表示,自己在百忙的工作当中,还是注意到了这一思想,以至于对香江股市开始产生兴趣,或者兴趣变得更大。
在这种反响下,港府立法局通过《香江证监会条例》,越发地进入倒计时。
其实,之前高弦虽然希望港府立法局最多一个月,通过《香江证监会条例》,以便于香江证监会尽快展开工作,但他并没有不少人猜测的那样急不可耐,因为很多工作都是平行推进的嘛。
有一说一,高爵士的提议,《香江证监会条例》的基础《高弦报告》,早就在各个层面被充分认识和研究了,审议《香江证监会条例》用一个月的时间,足够了,没毛病;可如果港府立法局在“深层”势力的影响下,非要在《香江证监会条例》上挖空心思地设计制衡点,拖上一年半载的时间,也讲得通。
当然了,《香江证监会条例》尽快审议通过,肯定最符合高爵士的预期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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