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72章:“小地主”跟媳妇进城啦14 (第2/2页)
笑得特别正常、特别乖,就是那种普通小伙子娶到了心爱的姑娘,开心到有点傻的笑容,半点看不出来这人有病。
两人领完证还去拍了照片,就是照片得等几天才能取。
然后他们又去了国营饭店,说实话,味道的确不错,大概是因为原材料味道好。
从国营饭店出来两个人又去了供销社。
沈佑拿出一副要给供销社搬家里的架势,被江让让及时的阻止。
江让让看他直奔布料,皱眉拦住:“别乱买,的确良料子硬邦邦的其实穿着不舒服,而且我也不会做衣服啊,不要买了。”
她衣服的确不多,因为她都是在空间里挑的净版的,她也相不中如今的款式啊。
结果沈佑温柔的说:“我会做。”
江让让:???
真全能啊这人。
就算他会做,她也不想要不喜欢的料子,她就偏爱软乎乎的。
沈佑超级听话,想着媳妇儿的衣服料子的确很软和,然后默默扯了一大块米白色灯芯绒。
“我用这块布给你做裙子。”
江让让一看米白色灯芯绒,这个可以。
而这个时代流行的收音机,缝纫机,手表还有自行车,他们只买了自行车。
沈佑出来带了不少钱票,就怕不够给媳妇儿花,自行车直接就买了。
沈佑驮着江让让,骑着新自行车回村,然后所有人都用眼神欻欻他俩,回头率百分百。
结果没两天,村里开始流言满天飞。关于沈佑的,说沈佑这小子现在软饭吃得真香。
不用住鬼屋了,住上了媳妇儿的房,还骑上了的自行车,还有那每天不重样的新衣服,指定都是有钱的媳妇给置办的。
系统把村民们的猜测转述给江让让的时候,她直接笑出了眼泪。
俩人领了证就算结婚了,也懒得办酒席,本来他俩在村里就也没什么朋友,没必要折腾。
不过他俩特意进城了一趟,请了沈佑那帮跟着他混的兄弟吃饭。
一群大小伙子个个都服沈佑,跟着沈佑过上了好日子。看见老大娶到漂亮的嫂子那是真开心,一个个起哄,给沈佑脸都喝红了。
终于散场,也没必要赶回村了,俩人干脆就在城里住了一晚。
江让让洗澡的时候,沈佑进来了,还哪里有摇摇晃晃喝多了的样子?
他不光没喝多,两人还面对面坐着,忽高忽低的……
第二天清晨,沈佑美滋滋的勾着嘴角骑着自行车回村,后座上坐着媳妇儿。
而这个年代最公平的一点就是:不管你有没有钱,秋收统统下地干活,谁都别想偷懒。
农忙季正式到来。
江让让是实打实的小废物,手嫩的能掐出水,她能干啥?
沈佑原本还想让她装病逃避劳动呢,他没什么社会主义责任感,他只知道他的宝贝媳妇不能累到。
江让让这人就非常有原则了,她可以废,可以少做贡献,但是绝不逃避。
而大队长看见她就想叹气,给她安排了小孩岗。
那就是坐在晒谷场边,拿个破盆子敲一敲,赶走偷吃粮食的小鸟。
反观沈佑,还是个技术工人呢。他年纪轻轻的,竟然会扬场这种技术活!
动作利落,手法贼熟练,比好多老农户干的都利索。
每天两人下工回家洗漱完,小屋炕一烧,暖乎乎的,俩人在床上抱着睡觉。
而白天累一天的情况下,沈佑也得折腾两次才消停,一天不带闲着的。